跳到主要內容區

建築學院跨域實務學分學程

一、學程宗旨:

       為鼓勵學生跨領域多元學習,並藉由修習建築與設計學院跨域學分學程,以縮短學界與業界差距,實現學用合一、教學、就業、創業無縫接軌。

二、參與學系:

       建築與都市計畫學系、景觀建築學系、土木工程學系、工業產品設計學系、建築學院進修學士班。

三、修業規定:

       須修滿15學分,其中必修1-2門,非本系選修12~13學分,即取得此學分學程修讀證明。


1.建築學院跨域學分學程修業辦法

2.修習建築學院跨域學分學程申請表

3.修讀學分學程證明申請表

4.修讀學分學程獎勵金申請表